冒险雷探长2024年11月12日发布:周金泰:书写中国古代博物学的历史:概念、语境与方法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来源:冒险雷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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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于博物学复兴的现实背景,博物学史写作亦逐渐兴起,但书写中国古代博物学史仍面临较大困难,其中有三个关键问题亟待回应:第一是概念界定。立足于现代学科形成背景及新名词语义演变,中国古代博物学史研究对象应基于现代博物学范式予以限定,即中国古代对动物、植物、矿物、人体进行辨识、命名、分类、描绘、搜集及展示的历史,但还需结合历史情境作出调整。第二是研究语境。书写中国古代博物学史,不仅出于对现实热点的回应,而且也暗合全球史、后人类史学等当下前沿史学理论,并特别具有中国本土史料及学术传统上的学理依据。第三是书写方法。传统学案体、目录体等学术史编纂体例并不适用于博物学史,故需探索新的编史体例,以揭示博物学史的内在发展脉络,并彰显博物学史作为新的专门史的个性。
关键词:博物学 概念史 全球史 后人类史学 编史学
当下人文研究领域中,博物学(natural history)的复兴毫无疑问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这股风潮同样引发了博物学史写作的兴起,在国际科学史界,博物学史已成热点,与之相比,国内博物学史研究则刚刚起步。正如范发迪所指出:“最近几年,博物学史俨然成为科学史里的显学。相对而言,‘博物学’在中国科学史学中,仍受冷落。”而且相较国内西方博物学史有国外较成熟的研究范式作为参照,中国本土博物学史特别是古代博物学史研究,发展尤显滞后,在概念界定、研究语境、编纂体例等问题上仍有争议,即使在“什么是中国古代博物学”这个最基本问题上,学界尚未达成统一意见。本文旨在回应中国古代博物学史研究起步期的三个关键问题,包括:写什么?即中国古代博物学史研究对象,特别是回应中国古代有无博物学的争论;为何写?即中国古代博物学史兴起语境,包括现实的,也包括学理的;怎么写?即中国古代博物学史编纂体例,特别是相较传统学术史写作,应作出何种调整。
一、古今“博物”概念检讨
书写中国古代博物学史,首要问题也是争议最大的问题,是如何界定“博物学”概念。症结在于:第一,中国古代存在“博物学”吗?第二,如果存在,又该如何在古今博物概念间找到平衡?
博物学本质上是现代西方学科概念,其渊源可上溯古希腊老普林尼(Gaius Plinius Secundus)所谓“自然志”传统,但作为现代学科,则兴起于18世纪的欧洲,两位著名博物学家瑞典人林奈(Carl von Linné)和法国人布丰(Georges Louis Leclere de Buffon)对这一学科的形成起到了关键作用。现代学科意义上的博物学争议并不大,以《辞海》为例:
研究动物、植物、矿物、生理等的学科。1802年,法国博物学家拉马克和德国博物学家特来威拉纳斯分别提出“生物学”(Biologic)一词后,生物学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19世纪后半期起,“博物学”一词渐见少用。
这一定义要旨有二:首先,指明了研究对象,相当于“自然”或“生物”,具体由动物、植物、矿物、生理(人体)四大分支构成;其次,交代了研究方法,“博物学”被“生物学”取代这个提示很重要,“博物学”英文源语为“natural history”,这里“history”并无“历史”之意,追溯至拉丁语“historia”,原意为“记录、探究”,是研究事物的一种方式,因此“natural history”并非指“自然史”,而是指对自然的记录、探究,这类工作并未上升至自然哲学(philosophy of nature)高度,更未上升至自然科学(natural science)高度,因而只是生物学(自然科学)的“前史”阶段。联系林奈、布丰等人的工作,“history”具体包括辨识、命名、分类、描绘等环节,同时还有一些外延环节,如搜集、收藏、展示等。至此,可以给出现代博物学相对精确的定义:对自然界动物、植物、矿物、人体等进行辨识、命名、分类、描绘、搜集及展示的一类知识。
而定义中国古代博物学则面临争议,因为“博物”一词源自中国本土典籍,后用以对译natural history,两者虽有联系,但更有区别。检讨中国本土“博物”用法,层次有二:
第一,“博物”主要指一种观念。早期经典用法见《左传》昭公元年:“晋侯闻子产之言曰:博物君子也”。子产得“博物君子”评价,并非因其熟知自然物种,而是其指出晋侯因后宫拥有四位同姓妻妾不合礼仪而致病,“博物”是一种“博学多闻”的观念。另外,“博物”与“君子”连用说明“博物”兼具“道德义”——古人认为学养深厚则胸次自高。《汉书·楚元王传》论赞,班固开列出一个“博物君子”名单,认为孔子、孟子、荀子、董仲舒、司马迁等人,皆可称“博物洽闻”。这种观念被儒家强化,又与《论语·阳货》“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结合,形成所谓“一物不知,深以为耻”的“多识”传统,司马谈《论六家要旨》称儒家“博而寡要”,可能就与这一观念有关。
第二,中国古代已有将“博物”作为一类知识之自觉。明清之际在引入西方natural history概念之前,中国本土已经开始使用“博物”指代某类知识。首先是古代类书——这一图书编纂形式已部分表现出知识分类观念,出现了“博物”类目,即《古今图书集成》之《博物汇编》,下设艺术典(行业技术)、神异典(神话志怪)、禽虫典、草木典四类。其次是出现“博物之学”的表述,清儒多用“博物之学”指称儒家“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多识之学。如刘宝楠注《阳货》称:“鸟、兽、草、木,所以贵多识者,人饮食之宜,医药之备,必当识别,匪可妄施,故知其名,然后能知其形,知其性……可知博物之学,儒者所甚重矣。”又四库馆臣对《格致镜原》所作提要,称其三十类目乾象、坤舆、身体、冠服、宫室、饮食、布帛、舟车、朝制、珍宝、文具、武备、礼器、乐器、耕织器物、日用器物、居处器物、香奁器物、燕赏器物、玩戏器物、谷、蔬、木、草、花、果、鸟、兽、水族、昆虫等,“皆博物之学”。可见清儒所谓“博物之学”范围十分宽泛。
上述“博物之学”与“博物观念”实为一体,因为“博物之学”边界模糊,主要侧重观念上博学洽闻。所以中国古代博物之学不同于现代博物学:第一,识别对象不限自然物种,还包括器物、宫室,乃至典章、逸闻等,只要契合博学洽闻观念,都算“博物”;第二,并无辨识、命名、分类、描绘、搜集及展示等一系列严格的工作步骤;第三,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文化内涵,中国古代博物不仅是“知识素养”,更是寄寓儒家君子理想的“人格修养”。这就为书写中国古代博物学史提出了一个无法回避的或者说根本性的问题:到底书写哪个“博物”的历史?
吴国盛曾检讨“博物学”概念,指出:
今天我们谈论的“博物学”本质上是一个来自西方的概念,是在西方强大的理性科学背景下被辨识出来的一种知识传统。但是,我们不必因此就拒绝这个概念。作为被卷入现代性和现代化浪潮的非西方人,正像我们无法拒绝来自西方的技术一样,我们也无法拒绝来自西方的种种现代性观念和现代学术术语。相反,我们只有在现代学术术语的框架中,才能更好地重新认识我们自己的古老传统,并且完成中国和西方的文化视域融合。
以上观点最大争议或在于,完全消弭了本土博物语境,不过,这一处理方式可能合理且必要。中国本土博物当然也可作为历史研究对象,但笔者认为:书写中国古代博物学史,最好应先从现代“博物学”术语进入,即忽略本土博物语境,以现代学科范式为标准,划定出一类指向明确的博物知识作为书写对象,这是符合研究逻辑的通行做法,而非“历史的辉格解释”。只不过由于以“博物”对译natural history某些特殊原因,容易引起争议,这关涉历史语义学及学科概念史的问题,故需立足新名词翻译及现代学科形成背景加以检讨。
中国现代学科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会通中西”并“本土回应”的“和合”过程:第一,十七八世纪,现代学科普遍率先形成于西方;第二,19世纪60年代,东亚文化圈内部率先西化的日本大规模引进西学,在翻译学科名称时,一般做法是在中国传统典籍中找到意义相近的语词与西学对译;第三,甲午之后,西学经由日本输入中国,同时,中国接受了日本的新学科译名;第四,西学与本土学术进一步融合,清季民初中国现代学科纷纷成立。但上述过程可能还会呈现出另外一些复杂面相:首先,考虑到近代中国局势复杂,现代学科成立后,其含义可能会随局势而变动,典型例证是现代“民族学”,在辛亥及1949年前后就曾呈现多番意义流转;其次,出于文化自尊心理,近代知识精英会不断炮制“西学中源”学说,从而影响对现代学科概念的界说。
中国现代博物学学科的成立就基本遵循了上述轨迹。据吴国盛研究,日本人最早将natural history译作“博物学”,1897年,康有为《日本书目志》载有以“博物学”为题的七种日本著作,并特别加注,认为博物学有“开发民智”的效果,这可视为现代学科意义上的“博物学”进入中国之开端。此后,许多民国学者都对“博物学”下过定义。如蔡元培《学堂教课论》(1901年)认为,“博物学”包括人体学(生理学)、动物学、植物学、矿物学(包括地质学);又杜亚泉《博物学初步讲义》(1917年)称:“博物学所研究者,以动植矿为范围,但通常以人之生理卫生,与动植矿并重”;吴冰心(即吴存煦)《博物学杂志》发刊词称:“博物之学,盖兴于上古孔子作《易·大传》曰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固已举博物学之全部。”蔡元培、杜亚泉其实照搬了西方natural history,吴冰心则反映出典型的“西学中源”心态,不过他也是先接受了博物学是研究动、植、矿、生的学问,继而才为其“制造”中学源头。此外,博物学在近代中国承载了一些特殊内涵,诚如上引康有为“开发民智”注语所示,关注博物学被赋予强国强种的“进化论”意涵。随后在历史发展中,博物学上述含义并未发生多大改变。由此可见,中国近代博物学就是指西方natural history,两者“会通”过程进行得格外顺利。
不过需加进一步检视的是,以“博物”对译natural history,是否恰当?在不同语言体系中,并非所有语词都能一一对应。Natural history是近代西方学术发展过程中逐渐分化出来并加以界定的新概念,直译应为“自然物种探究学”,它根植于近代西方科学研究乃至殖民扩张的帝国文化传统,事实上,汉语中是不存在其同义词的。揆日本人以“博物”对译natural history之动机,他们应是注意到清儒所谓“博物之学”的用法,尽管这个语词边界宽泛,但源头却是儒家“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之学,这与natural history高度重合。但正如上文所论,中国本土“博物”是一个指称复杂的语词,用以对译natural history时,仅保留了其中与辨识自然物种有关的内容,同时又比照natural history被赋予其它新意涵,这一过程本身就消弭了“博物”的中文语境。就此而论,将natural history译为“博物学”,与译为“自然物种探究学”,甚至直接音译为“内车海斯”,并没什么两样,因为它们本质上都是用以对译natural history的语词符号。
但是,一个新名词产生后,我们还需评估其完成度,包括其与旧有词的继承、冲突及互动关系。对学科类新名词而言,此点尤为重要,因为译词冲突的本质是中西学术会通问题。笔者认为应区分三类情形:第一类,新旧名词贴合度较高,例如以“历史”对译history,因为中西文明都存在记录过往事实的行为,它们基本可视为同义词,只不过古代常用单音节词“史”,日本人对译时选用了《三国志》裴注引《吴书》“博览书传历史”中的复合词“历史”;第二类,新旧名词关系不大,如以“经济”对译economy,经济本意为“经邦济民”,与economy(满足人类物质生活需要的生产、消费等活动)基本无关,这一类型最极端例证便是“音译外来词”(如以“逻辑”对译logic);第三类,新旧名词存在关系,但又不能完全等同,以“博物”对译natural history就属这类情形。
上述第一类新旧名词基本同义,争议最小。第二类新旧名词基本无关,反而较易作出区分。唯独第三类,新旧名词间存在语义纠葛,使用过程中极易发生混淆。但事实上,今天的学科史写作均是以现代学科概念为框架,划定出一些古代知识以作为撰写该学科历史的基本素材。之所以存在混淆,根源在于语言使用存在惯性,我们无法完全割断其故有语境。于是上述第一类译词,我们其实不自觉间将新旧名词混用了;第二类译词由于不存在语义关联,反而较易放弃语言惯性;而“博物”这类新旧关系暧昧的译词,一时无法摆脱语言惯性,但古今含义又不尽相同。在笔者看来,书写中国古代博物学的历史,到底书写哪个“博物”的历史,之所以成为一个需要被讨论的问题,根源正在于此。
此外,或有另一个偶然原因。新名词产生后,往往还需经历传播与普及的历史过程。事实上,我们今天生活在一个“新名词”所建构的语言世界中,仅就笔者这篇论文而言,清季民国以来新名词可能占据一半以上篇幅,但如果不加特别提示,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这一事实。这是因为许多新名词产生后,历经百余年传播和普及,已固化为常识而被接受。而“博物”译词却缺乏这个历史过程,因为20世纪30年代前后,中国现代学科意义上的博物学兴起没多久就“夭折”了。尽管在20世纪20年代前后,博物学是当之无愧的“显学”:大学多设博物系科,各种博物学教材、杂志及博物学协会、机构等,亦层出不穷。这一现象不难解释,当与博物学关注“进化主义”有关。根据王中江、浦嘉珉(James Reeve Pusey)等人的研究,毫不夸张地说,基于现代博物学的“进化主义”是彼时中国知识人最为推崇的现代意识形态。
那么,如何解释博物学突然“夭折”的现象呢?依拙见,依旧是“进化主义”在作祟。严格意义上博物学可能并未“夭折”,而是“进化”成了更高阶的学术形态:研究方法“进化”至数理科学层面就是生物学;研究范围“进化”至精确分工层面就是专业化的动物学、植物学、矿物学和生理学。问题是,现代博物学存在时间短,它缺少像现代历史学、经济学那样的“常识化”过程,以致博物学再度复兴之时,很多人误以为这是一个新学科,需界定其概念,并讨论其学科合法性,殊不知此等工作近代学者早已完成。
综上,以“博物”对译natural history:第一,新旧词义纠缠,易造成混淆;第二,新名词缺少传播及普及的历史过程。这两点导致了今人对中国古代博物学史到底研究哪个“博物”问题认识不清。博物和历史、经济、生物、逻辑等新名词一样,本质是对译西学的语词符号,所以忽略博物本土语境,从现代natural history概念出发书写中国古代博物学史,不是以今律古,而是现代学术研究的通行规范。
二、中国古代博物学史的研究边界
以上证析了“基于现代博物学范式理解古代博物学”具有合法性,而且是学科概念演变过程中的必要之举。接下来的问题是,基于现代博物学范式,中国古代是否存在可与之对应的知识?尤其是,如果存在,它们是否可以构成独立研究对象?
上述设问不难联想到“中国古代是否存在科学”“中国古代是否存在哲学”等争议话题。但要指出的是,“学科”是近代西方学术分工的产物,严格意义上中国古代可能没有任何“学科”,中国古代学术多是对“圣人言”的阐释,而非体系严密的“学科”。所以这类设问的实质是:以现代学科作为标准,中国古代是否存在与之对应的知识,而非学科。基于这一逻辑,我们大可说中国古代存在“博物学”,即中国古代虽无系统博物学科,却存在对自然界动物、植物、矿物、人体等进行辨识、命名、分类、描绘、搜集及展示的博物知识。但在古代找到了这类知识,并不意味着它们就具有成为研究对象的合法性,仍需说明,这些知识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被整合成一个独立且自觉的知识系统。笔者认为这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研究对象的关联性。也就是表现出对动、植、矿、生进行整体研究的趋势。古代本草文献便体现出这种趋势。《神农本草经》作为早期最重要的本草文献,将本草分为草、木、谷、石、虫五类,其中草、木、谷可对应“植物”,石可对应“矿物”,虫可对应“动物”,包含“头皮”等人体类药物,后来伴随毛发、爪甲、胞衣等人体类药物不断丰富,甚至出现了独立的“人部”。明代集本草学大成的《本草纲目》,所收药物仍以动、植、矿、生为主。因此,前近代中国视动、植、矿、生为整体知识的观念已经出现。山田庆儿认为,本草不仅是中国的药物学,同时也是以药物视点把握人类周边物类(动物、植物、矿物)的一种博物学。本草文献中出现这种现象,应与中医“援物比类”观念有关,早期本草学并非现代药理学,古人之所以选择动、植、矿、生入药,应该是认为它们和人体构造相似,这意味着它们都是“生命体”,就此而论,动、植、矿、生未尝不构成古人心目中的“自然”。
第二,工作环节的衔接性。古代对自然界物种的辨识、命名、分类、描绘、搜集、展示等活动并非孤立展开的。辨识某一新物种,最重要内容就是为之命名,随后多将其置入“五行”等分类模式,进一步把握其性状并为其找到在自然界中相应的位置,“五行”间的运动继而引发物种演化。弄清物种性状后,对于一些珍稀物种,一般又会表现出获取、收藏及展示的欲望。而对于一些危险物种,通常亦会付诸记录、展示等,目的在于使观看者掌握制御方法。由此可见,现代博物学工作环节同样存在于古代,它们彼此配合,以完成对某一自然物种的完整认知。
第三,观念的自觉性。最重要的是,上述行为并非无意识发生,而是被一定观念整合在一起并在其支配之下进行,这个观念就是人类有意识地认知自然并使之服务于自身发展的博物观念。
我们在前近代中国寻找到可对应现代西方的博物知识,并非巧合,博物学旨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这一关切超越了历史及个别文明而呈现出世界史的普遍意义。我们以一篇古代文献对此作进一步说明。西汉末年,刘歆校进《山海经》,并撰《上〈山海经〉表》,他对阅读及使用《山海经》这一行为的认知与现代博物学认知高度重合:
禹乘四载,随山刊本,定高山大川。益与伯翳主驱禽兽,命山川,类草木,别水土。……内别五方之山,外分八方之海,纪其珍宝奇物,异方之所生,水土草木禽兽昆虫麟凤之所止,祯祥之所隐,及四海之外绝域之国,殊类之人。禹别九州,任土作贡,而益等类物善恶,著《山海经》。……朝士由是多奇《山海经》者,文学大儒皆读学,以为奇可以考祯祥变怪之物,见远国异人之谣俗。故《易》曰:“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乱也。”博物之君子其可不惑焉。
《山海经》所记对象多为异域“水土草木禽兽昆虫麟凤”,包括“珍宝奇物”“殊类之人”等,基本集中于动、植、矿、生四类。禹、伯益诸人“命”“定”等行为,是为物种辨名;“命”“定”之后则是“类”“别”“内别”“外分”等物种分类行为;再接下来则是“纪”“著”等描摹物种性状行为;“任土作贡”则是对异域物种的“获取”;最后著成《山海经》,可能有图有文,以供人识别、观看,则可视为物种展示行为。
基于现代西方学科范式在古代中国虽可划出一类博物知识,但书写中国古代博物学史并非直接书写它们。历史学的魅力在于探秘一个“远方”,这个“远方”同“现实”存在“纠葛”,但同时又在“时间”及“空间”上超越于“现实”。因此,虽然我们基于“现代”“西方”博物学范式界定了中国古代博物学,但仍需充分考虑“古代”“中国”语境而作出调整。“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关切虽然超越历史及个别文明,但这一关系之主体“人”则是受历史及个别文明支配的。事实上,《上〈山海经〉表》已经暗示了调整方向:首先,它所关注的自然物种还包括一些“祯祥”;其次,阅读《山海经》,目的在于思接“圣贤”,进而成为“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乱”的“君子”。这提示我们:
第一,中国古代博物学史研究对象不限于动、植、矿、生,还需引入“异物”,具体包括“精怪”和“祥瑞”。现代博物学研究对象包括“动、植、矿、生”这“经典四重奏”,是因为18世纪博物学概念确立之时,对自然的理解就以“经典四重奏”为主。基于现代学科范式定义中国古代博物学概念,不等于直接移植“经典四重奏”,更要看古人心目中自然界构成是什么。理由有三:(1)古人眼中这些“异物”真实存在;(2)它们均是自然界“生命体”,如“精怪”多由山林老物幻化而成,“祥瑞”亦由“天”赐予,在古代“气化宇宙论”背景下,“精怪”“祥瑞”均由自然“气化”产生;(3)这些“异物”需被辨识、命名及分类。如精怪常被图画于册并标识其名(如《白泽精怪图》),目的是供人辨识并学习厌劾之法。祥瑞亦需被辨识,《汉书·礼乐志》载《齐房》歌:“齐房产草,九茎连叶,宫童效异,披图案谍。”“披图案谍”表明汉代应存在辨识祥瑞的“瑞应图”。又《唐六典》云:“凡祥瑞应见,皆辨其物名。”说的也是辨识祥瑞传统。
第二,中国古代虽存在博物行为及博物知识,但博物观念迥异于现代。18世纪最终确立的现代博物学,本身是知识科学化的产物,林奈所开创的双名命名法(binomial nomenclature)便是重要表现。在福柯(Michel Foucault)对西方近代博物学史的三分法中,十七八世纪,正是林奈、布丰等人对“结构”及“秩序”的关注,才促使严格意义上的现代博物学出现。因此,现代博物学本质上是一项科学事业,而且在19世纪博物学的“黄金时代”,这项科学事业又配合了帝国的殖民行径。上述事实构成了博物学的现代性特征。显然,这些特征不存在于古代中国。但不能因此简单认为,中国古代博物学是现代博物学的“前学科”形态。余欣指出,中国古代博物学不是科学的简陋形态,而是自成体系的知识传统,而且不仅是一个知识体系,更是理解世界的基本方式,是镕铄“天道”“人事”与“物象”的直面自身生存世界的理解方式、人生实践和情感体验。从这一视角出发,中国古代博物观念虽有异于现代,但实有自身价值,探索相似知识在“异时空”下的呈现形态及存在逻辑,正是历史学研究的魅力所在。
至此,我们可以总结何谓中国古代博物学史研究对象:首先,它是基于现代博物学学科范式划定的一类知识,即对自然界动物、植物、矿物、人体等进行辨识、命名、分类、描绘、搜集及展示的知识,上述知识作为人类与自然相处过程中的经验性总结,同样存在于中国历史时期;其次,结合历史语境,对上述定义作出两点微调:(1)在研究对象上,补入以“精怪”和“祥瑞”为代表的“异物”。(2)中国历史上虽存在类似现代博物学的知识,但支配它们的博物观念却迥异于现代,特别是,没有展现出现代博物学的科学主义色彩,而是根植于特定历史背景的认知及理解世界的基本范式。
毫无疑问,上述界定并未充分考虑中国本土博物语境,它之所以清晰,是以牺牲历史复杂性作为代价的。但学术史表明,边界清晰、指向明确的学科术语厘定,是学术现代化进程中的必要取舍。冯天瑜指出:
术语厘定,是学科形成与发展的必要前提。对于任何学科而言,必须拥有一批义项单一、内涵精准、外延明确的术语,尤其是核心术语(或曰关键词)。术语厘定是观念进步的集结点,费正清曾经说过“每一领域内的现代化进程都是用该学科的术语加以界说的”。史学术语,尤其是涵盖广大的史学术语的厘定,直接关系着史学的“现代化进程”。
对“中国古代博物学”下一个所谓接近历史“真实”的模糊定义,无疑讨巧,但可能无益于学术发展,因为中国本土“博物之学”是被特定观念统合的一些边界游移、指称宽泛的知识,这样做看似高明,实则忽视名实逻辑,难免导致:第一,具体研究展开时,出现概念指称混乱而陷入前后矛盾;第二,无法彰显“博物学史”作为新的“专门史”的个性,包罗过多内容,可能会使博物学史写作沦为披着博物学外衣的自然史、科学史、生物史、环境史、名物史的重复写作。
三、书写中国古代博物学史的现实与学理语境
尽管如何从中国本土学术语境出发定义博物学还存在争议,但博物学在当下中国正形成一股学术热潮却毫无争议。仅以图书出版为例,近几年比较重要的就有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的“博物学文化丛书”(2014年)、北京出版社的“博物学经典译丛”(2015年)、商务印书馆的“博物之旅丛书”(2016年)、北京大学出版社的“博物学经典丛书”(2016年)等。与此同时,各类野外动植辨识手册、高校植物志等也顺势推出,共同构成当下出版市场里一股名副其实的“博物学热”。
博物学突然“走红”的原因既有学理层面的,但更多恐怕还是现实层面的。古老的博物学传统在当下复兴,与人类对工业文明以来精确数理科学传统的持续反思密不可分。作为与工业文明相融的意识形态,现代数理科学自诞生之日起便以雷霆万钧之势席卷全球并极大推动了文明进步,但其无情而傲慢的一面也随之渐显,特别是由于极端人类中心主义作祟而造成的全球性生态危机和环境危机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博物学以亲近自然的诗意形象回归,并构成对现代性反思的面向之一。在博物学兴起的不同时间节点,其面貌也有所不同:如果说博物学上次兴起是出于15世纪地理大发现以来探索未知世界的需要,那么它在随后帝国殖民扩张中所扮演的角色则多少有些负面,而今日之博物学又摇身一变,被包装成了拯救人类灵魂的“醒心剂”。
且不论当下对博物学的意义是否有所高估,毋庸讳言的是,这一热潮刺激了博物学史写作的兴起。所谓“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克罗齐(Benedetto Croce)这句名言道出了历史研究实是时代规训下主观行为的无奈,但我们必须承认:第一,人类总是基于现实而关切历史;第二,只有对当下生活有所体验,才有能力同过去对话。就此而论,博物学史同环境史、全球史、情感史等当下各类前沿史域一样,其兴起亦可视为时代反思之产物。
甚至要指出,博物学史也暗合当下史学理论某些新变,依笔者观察,博物学史同当下两股重要史学思潮存在关联:其一是全球史。就动机而言,全球史旨在超越民族国家史观,由此导致的意外结果却是,自然物种——如茶叶、老鼠、病毒等,正日益成为全球史家关注的对象,因为自然物种本身就是超越于民族国家的存在,并常常通过大规模迁徙及传播将不同区域文明整合在一起,这一过程反映了全球文明的深层联动。其二是后人类史学。后人类史学正引发史家关注,其“更多会处理多种‘物种之际’(interspecific)的历史”,这与同样关注物种的博物学史表现出关联。不过,两者并不完全等同。后人类史学不能简单理解为年鉴学人“没有人的历史”主张的延续,它在研究人类之外事物历史的同时,更强调转换研究视角——从物种视角出发解构人的主体地位。博物学史虽亦以物种为研究对象,但认识并利用物种的主体仍是人类,因此博物学史不仅关注自然,更关注人与自然的互动。就此而论,博物学史既是“自然史”,更是“人类史”。
但是,中国古代博物学史研究的兴起,情况又有些特殊,它可能较少受到上述来自现实及史学理论层面的刺激,毋宁说,更多受到来自学理层面的刺激。国内较早进行此类研究的余欣就对博物学是否有助于救治人类现代性弊端表示怀疑。他主张:“既可以有纯粹学术研究层面的博物学,也可以有作为知识陶冶情操的公众博物学”,并对套用西方史学理论研究博物学史的做法保持警惕。他之所以转向博物学史研究,更多还是从学术内在理路出发的,特别与史料刺激有关。这些史料包括:第一,出土文献,主要是秦汉简帛和西陲出土写本;第二,本草、医药、农家、志怪、字书、类书、杂抄等前人关注不多的传世文献;第三,东亚域外汉籍。这些新史料或传统史学所漠视的边缘史料,多涉天文、本草、精怪等,受其所惠,中国古代博物学史研究才成为可能,并融入当下博物学复兴的现实背景之中,才形成当下中国古代史研究中一个新兴领域。
综上,书写中国古代博物学史,不仅是一个回应现实的问题,即面对一个现实中的热点,历史学表现出窥探其前世今生的本能好奇,更因为中国古代博物观念的独特性,决定了未来如果一部体例成熟的中国古代博物学史写就,将为全球博物学史研究提供某些新视角。而史学议题的更新及新史料的发现(还应包括对旧史料的重新审视)则为这一想法提供了学理依据及实现的可能性。
四、中国古代博物学史编纂体例刍议
刘华杰曾经感慨:“中国学者目前做中国自己的博物学史研究,依然面临一些困难,虽然素材并不缺乏,但缺少理论框架、视角和学术自信。”将零散、复杂的素材组织成具有内在逻辑的博物学史,这涉及编史学问题。
书写中国古代博物学史,大致存在两条思路:第一,选取某一自然物种进行个案研究;第二,整体视博物学为一类知识进行学术史研究。相比前者,撰写博物学学术史的工作无疑刚刚起步。这项工作并非没有意义,相反,它是个案研究进一步展开的基础,没有成熟的博物学学术史作为参照,带来的不良后果是:不少个案研究仅披了一层“博物学”外衣,实际并未触及“博物学”内核。
早在2000年,朱渊清曾发表《魏晋博物学》一文,尽管该文概念界定及写作体例略有不足,但较早尝试撰写博物学学术史,其学术贡献值得肯定,目前为数不多的博物学学术史写作,大多仿其体例写就。其体例可简单概括为“代表人物+代表著述”,通过介绍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张华《博物志》、郭璞注书等,而勾勒出魏晋博物学基本面貌。事实上,这遵循了常见学术史编纂体例,继承了中国古代学术史编撰传统——《庄子·天下篇》、正史儒林传、史志目录等,直至黄宗羲开创的所谓“学案体”,即以人物(学派)或著述作为主要叙史线索。近世西学冲击下,国人开始编纂所谓“新学术史”。在《周末学术史序》这部首次以“学术史”为题的著作中,刘师培称:“学案之体,以人为主。兹书之体,拟以学为主。义主分析,故稍变前人著作之体也。”但刘师培所谓“以学为主”,其实只是强行引入西方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等概念,其叙史素材实际仍以春秋战国思想家及其著述为主。此后影响更大的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在继承刘师培的同时,其实部分恢复了学案体传统。今天常见的各类学术史,表面虽多采用西式章节体,但主要内容实际不出人物、著述、思潮这三类。
但是,这种稳妥的编纂体例可能并不适用于书写中国古代博物学史,究其根源:中国古代没有产生严格意义上的博物学家和博物典籍。以张华《博物志》为代表的所谓“博物”典籍,与现代博物学不能等同,因此,以它们为核心材料写就的博物学史可能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比附论倾向。在这类博物学史中,我们常见类似表述:“某人撰某书,该书涉及动植命名分类内容,体现出博物观念”,但细审此类论证,其核心步骤仅是说明相关典籍具有博物特征,即完成某部古代典籍与现代博物学的对接,但并未说清博物学具体如何。易言之,这类博物学史缺乏一个必要过程——将博物学独立成一类知识,并从内在逻辑出发分析其演变情况。
第二,材料导致错觉。若依托“博物”典籍写博物学史,先秦可以找到《山海经》《穆天子传》,魏晋又有《博物志》《神异经》等,但汉代却找不到此类典籍,于是便会作出“汉代博物传统被压抑”之类判断。朱文便持此论断,并归咎于汉代经学对博物学的抑制。但博物学旨在探讨人与自然关系,显然不会在某一时期突然中断,经学与博物学也并不对立。仅就汉代探索西域而言,就有大量异域物种引入,需对其进行定名、分类等。显然,认为汉代没有博物学,是被并不等同于现代博物学的所谓“博物”典籍误导了。
因此,书写中国古代博物学史,需要尝试一种新的编纂体例。已有博物学史研究多以物种个案形式呈现,若将它们整合在一起,是较易想到的思路。但一方面,物种千奇百怪,难以倾尽所有;另一方面,个案研究归根结底是针对物种自身的研究,尚不足以揭示作为知识的博物学的基本面貌。另一稳妥方案是,按照博物学分支依次展开研究,即分章撰写动物史、植物史、矿物史、人体史、异物史等专门史。但这种中规中矩的写作方式未必意味着全面系统,稍有不慎就会沦为专门史的简单叠加,不仅无法体现各分支间的关联,而且也未能触及博物学的本质。结果等于把动物史、植物史等专门史重新写了一遍,至于博物学史到底为何,实际并未说清。
博物学史写作本质上也是一种专门史写作,但不是将之拆分成更细化的几种专门史,也不是堆砌一堆物种个案研究,更不是为几个博物学家立传或者为几本博物典籍做解题。当然,这些工作本身不无学术价值,但将它们拼接整合在一起,还不足以完成向博物学史的过渡。博物学史写作的最终目的,是探讨历史时期人类识别及利用自然过程中的人类与自然互动的经验与观念。易言之,博物学史研究的是人类与自然打交道的历史,是人类理解外部世界基本范式的历史。因此,其书写主体应是人类及其与自然的互动关系。
基于如上认知,笔者认为博物学史的个性不仅体现在研究对象上——以往历史研究未曾充分关注的动物、植物、矿物、人体、异物等自然界物种,更体现在工作方法上,即辨识、命名、分类、描绘、搜集、展示等活动。因此,不妨尝试转换视角,选择以博物学关注的问题——人类识别、利用自然的基本方式及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原则作为线索,也就是说,作为直接讨论对象的,不是自然物种、博物学家、博物典籍等“博物实体对象”,而是辨识、命名、分类、描绘、搜集、陈列等“博物行为”及其所反映的“认知世界方式”,它们共同组成了“博物知识”,并受到“博物观念”支配,写中国古代博物学史,主要就是写这些“行为”“知识”和“观念”的历史。
分章撰写“辨名史”“分类史”“搜集史”“陈列史”等,继而组成完整的“博物学史”,这可能和上文已经否定的其它博物学史写法一样,本质上也是一种“拼接”。但历史研究,特别是宏观的学术史研究,其实都是历史部件间的“拼接”。不过以往以人物、典籍为线索的学案体、目录体式学术史,人与人之间、典籍与典籍之间存在逻辑关系(如学派内部的传承、学派间的论战、典籍的传抄沿袭等),这决定了它们的拼接过程自然且合理。但用于书写博物学史的素材彼此分散,强行对其进行拼接无疑生硬。不同于对物种、人物、典籍的拼接,对博物行为的拼接则存在逻辑——前后衔接的博物行为组成了完整的博物学实践过程。因此,以博物行为作为线索书写博物学史具有合理性——可以揭示作为知识的博物学其内在发展逻辑;同时也具有创新性——可以凸显博物学史作为新的专门史的个性。
这种新式博物学史编纂体例,更大价值表现在对个案研究具有直观指导意义。当下不少冠以“博物学”之名的研究成果,可能与博物学并无关联。首先在选题上,研究者可能被“博物”译词中“物”误导而将“博物”与“万物”等同,导致研究了很多与博物学无关的问题(从本土“博物”语境出发的研究成果另当别论)。即便研究者选对了研究对象,恐怕亦不足以称为博物学史研究。更严格的评判标准在于研究方法,凡称“某某博物学史研究”者,必须要有独特的问题视角:研究重点不能再放在物种文献记载及实用价值考证上,那是名物考证研究;也不能局限在讨论物种文化象征意义上,那是物质文化史研究;而应重点关注人类如何识别、观察及利用物种,特别是,在这一过程体现了人类与自然的何种互动关系。本文所尝试建构的新式博物学史编纂体例,突出的正是人类认知自然的博物行为的重要意义。从这一角度而言,博物学史可能不仅是一种新的专门史,更是一种新的史学研究方法。
原文刊于《天津社会科学》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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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莉安·莱布林
6秒前:此外,或有另一个偶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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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奎琳·拜尔斯
8秒前:史学术语,尤其是涵盖广大的史学术语的厘定,直接关系着史学的“现代化进程”。
IP:34.65.5.*
达利·本萨拉赫
6秒前:本文所尝试建构的新式博物学史编纂体例,突出的正是人类认知自然的博物行为的重要意义。
IP:17.33.6.*
胡里奥·奥斯卡·门乔索
4秒前:在笔者看来,书写中国古代博物学的历史,到底书写哪个“博物”的历史,之所以成为一个需要被讨论的问题,根源正在于此。
IP:26.33.7.*
Lúcio
4秒前:禹、伯益诸人“命”“定”等行为,是为物种辨名;“命”“定”之后则是“类”“别”“内别”“外分”等物种分类行为;再接下来则是“纪”“著”等描摹物种性状行为;“任土作贡”则是对异域物种的“获取”;最后著成《山海经》,可能有图有文,以供人识别、观看,则可视为物种展示行为。
IP:23.27.6.*